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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会关于二级单位工会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4-07 】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及《陕西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要求,经学院党委同意,院工会将开展二级单位工会组织换届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总结工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各项建设,切实履行好工会组织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好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无私奉献,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1.换届工作要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2.成立分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3- 5人组成,组长由二级单位党总支书记担任,行政领导和分会主席任副组长。名单于4月10日前报院工会办公室。

3.4月20日前,向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学院工会书面报告召开教职工大会的筹备情况,其内容包括:大会的中心议题、拟开会时间、出席会议人数、主要议案、选举方式等。经批准后,方可开展选举工作。

4.选举结果经各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报院工会批准。

三、分会及其委员会设置组成意见

根据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所辖范围为基础设立分工会的原则和《工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院工会设立16个分会

1.凤翔师范分院分会 2.医学分院分会

3.中医药学系分会 4.机械工程系分会

5.电子工程系分会 6.艺术体育系分会

7.经济管理系分会 8.生物工程系分会

9.外语系分会 10.中专部分会

11.基础部分会

12.教学业务分会(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

13.机关一分会(党政办、组织人事部、宣传部、纪检委、教务处、工会)

14.机关二分会(学生处、保卫处、招就处、计财处)

15.机关三分会(总务处、后勤集团、基建处)

16.附属医院工会(附属医院工会已于2012年5月换届,这次不再进行此项工作)

(二)分会委员会组成人数

教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委员会原则上由5-7人组成,不足50人的由3-5人组成,要考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委员会设主席1人,分会委员会可设组宣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组织要把这次换届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务必做好。选配分会干部要开阔视野,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将符合条件、热心工会工作、素质过硬、群众公认、工作所需的教职员工选入工会组织中。

2.认真遵守有关程序和规定。要以《陕西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与《陕西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同级党委(总支)的领导下,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公开换届工作环节,严格选举程序,严肃选举纪律,开好我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级工会委员会。

3.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各级组织要把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解决好换届中容易出现的思想问题和教职员工关注的问题,确保本次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4.本次二级单位工会组织换届工作,应于2013年5月31日前结束。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