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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职工发〔2018〕3号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22 】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工作方案

各分会、基层工会:

根据宝鸡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通知》(宝总工发〔20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对我院推荐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教育教学氛围,激励和鼓舞全院教职工以劳动模范为榜样,解放思想,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我院创建“双一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各分会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一名近年来,在我院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员做为候选人上报学院,经全院联评、党委审定后向市总工会推荐一名“五一劳动奖章”人选。

三、推荐评选条件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学院科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国家级技能大赛、科技创新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职工。

四、推荐评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教职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尊重民意、优中选优,层层选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评出比拼争先的活力,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各分会推荐的人选,必须经本分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五、组织领导

本次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院工会组织实施。各分会具体负责本分会的推荐评选工作,同时要及时与所在部门党政领导沟通,精心组织,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在各分会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联评。

六、推荐评选有关规定

1.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同类荣誉的不再参加推荐评选。

2.本次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范围限于2018年3月之前在岗在职教职工。

七、工作时限、材料申报要求

1.3月29日(周四)上午12:00前各分会向院工会办报送:

2.《2018年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简介表》(见附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3.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纸质版一份;

附:2018年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简介表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