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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关于举办《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相关知识竞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13 】

各分工会: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陕教规范〔2015〕11号)通知规定及要求,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增强广大教职工的维权意识及法制观念,完善学院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法治校园建设,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院工会决定举办全院教职工《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院教职员工、工会会员。

二、活动安排:

1、学习阶段:各分会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20日采取集中学习及自学相结合形式学习相关知识内容。

2、答卷阶段:按照工会统一规定,各分会定时组织答卷。

参考内容:学习篇目以《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为主。请各分会在学院公会网站“职工之家”《法律法规》栏目下自行下载学习。

3、时间安排:

时间自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止。各分工会组织职工学习、答卷。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全部试卷收齐上交学院工会办。

三、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个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优秀组织奖5名(以分工会为单位)。成绩90分以上试卷将参与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抽奖活动,并给予物质奖励;优秀组织奖按照分工会参加答题人数比例,及组织情况前5名,给予奖励。

四、活动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工会要切实抓紧抓好此次“知识竞赛”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为竞赛活动提供扎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要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尽最大限度地组织广大教职工人人参与“知识竞赛”活动。

工 会 办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