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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户外运动协会章程及组织机构名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1-01 】

第一章

第一条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户外运动协会(简称“户外运动协会”)是在院工会领导下,由本院热爱户外运动的在职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户外运动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绿色健康的活动方式,发扬友好协作的团队精神,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以户外绿色环保旅游为纽带,通过各种户外活动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本院热爱户外运动的教职工提供相关支持及会员间的交流服务。

第三条户外运动协会的职能:

(一)组织户外运动知识讲座、技术装备讲解、医疗急救培训等;

(二)根据协会年度计划,组织会员开展户外徒步远足、单车骑行、自驾游等活动;

(三)加强会员间的联系和交流,增进会员间的团结与友谊;

(四)为会员提供关于装备采购、户外攻略、场所路线等咨询服务。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性的户外运动活动项目;协助院工会及各分院及各系部组织教职工参加健康适度的户外自助游活动。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本院在职教职工,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身体健康,拥有满足户外运动条件的基本装备,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五条教职工申请加入本协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教工户外运动协会会员申请登记表》,自费参加一次协会组织的户外活动,并经一名会员推荐,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形象和社会公德;

(二)参与本会举办的活动时,须经协会同意;

(三)认真完成协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四)明了户外运动可能产生的风险,自觉购买户外保险,承担户外一切责任及后果。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会议,参与协会有关问题的商议;

(二)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协会的发展;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使用协会提供的公用装备和物资。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调离学院或退休即自然退会。

第九条会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劝其退会:

(一)身体状况不佳不宜进行户外运动;

(二)影响协会团结,损害协会声誉;

(三)不愿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或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户外运动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经会员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推选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秘书长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其他理事负责各分院及各系部职工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的协调及安全咨询与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提出协会发展规划,审批吸收新会员;

(三)组织会员大会,商讨重大事宜,向会员作工作报告及经费使用说明。

第十三条协会下设两个分会:一个户外运动俱乐部分会,一个户外运动自驾游分会,各分会理事会的组成由各分会按照各自的章程自行组织成立,报院工会备案。

第四章经费

第十四条户外运动协会的主要活动纳入院工会文体宣传活动工作计划,活动经费来源由院工会资助、企业或个人赞助、会员会费、个人承担四部分组成。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院工会资助经费预算报院工会审批。

会员的会费暂定为每人每年100元,每年5月交全年会费,拖欠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范围:

(一)用于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的各项活动所需的费用;

(二)用于购买户外运动必备的公用装备及急救用品,举办讲座、展览及拓展训练,开展技艺交流等所需的费用。

第十六条户外运动中涉及的私人装备及私人物品费用自理;对于单项活动所发生的户外费用由单项活动参加者平摊。

第五章风险提示

第十七条户外运动不同于普通的体育竞技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自身身体条件较差且有各种突发性疾病者不得加入本协会。

第十八条户外有风险,参加须谨慎。本协会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均为自助游性质的户外活动,入会会员必须对活动风险有充分的认知和考虑,协会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所具有的风险及户外活动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及所产生的后果负责,本协会组织的活动风险由参加者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 非协会成员参加本协会所组织的户外活动时,其活动风险由引荐者负责告知并视同已经认可本协会章程和风险提示的各项条款。

第六章

第二十条协会户外运动的管理规定及每次组织户外活动的通知事项由协会在学院工会网站“职工之家”上发布。其他未尽事宜以户外运动协会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教工户外运动协会。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户外运动协会组织机构

理事会成员:

孙俊生 院纪委办公室

刘玉海 院保卫处

王娟丽 院学生处

刘岁岐 外语系

何振国 中医药学系

唐惠龙 电子信息工程系

王福生 凤翔师范分院

余 洋 医学分院

李 艳 附属医院

协会成员:

会 长: 孙俊生院纪委办公室

副会长: 刘玉海 院保卫处

副会长:何振国 中医药学系

秘书长: 刘岁岐 外语系

副秘书长:王娟丽 院学生处

附;高职户外徒步分会和自驾分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高职户外徒步分会成员组成名单(宝鸡市户外运动协会已发文审批):

名誉会长:孙俊生

会 长:刘玉海 院保卫处

副会长兼秘书长:仝新建 基础部

副会长: 刘岁岐 外语系

副会长: 何振国 中医药学系

秘书长: 仝新建(兼) 基础部

副秘书长:王娟丽 院学生处

财务主管:李晓梅 院图书馆

二、自驾分会成员:

会 长:刘岁岐 外语系

副会长:周海权 院宣传统战部

秘书长:刘 凯 中专部